- 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
- 一般资料
- 稳定性
- 良
- 良
- 法制
- 普通法
- 普通法
- 公司类别
- 有限公司
- 商业公司
- 公司资料
- 发行不记名股份
- 不可以
- 须由保管人保管
- 标准法定股本/股份
- 10,000港元
- 50,000股(a)
- 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称
- 可以
- 可以(f)
- 可使用正式的中英文公司组织章程大纲与细则
- 不可以
- 可以
- 基本规定
- 最低股东人数
- 1
- 1
- 最低董事人数
- 1
- 1
- 委任公司秘书
- 要(h)
- 不一定要
- 委任主席与司库
- 不一定要
- 不一定要
- 实益拥有人
- 不需要
- 不需要(b)
- 供公众查阅的资料
- 股东
- 要
- 不一定要
- 董事
- 要
- 不一定要
- 公司秘书
- 要
- 不适用
- 其它
- 注册代理人 / 常驻代理人
- 不需要
- 要
- 注册办事处
- 要
- 要
- 存档周年申报表 / 会计帐目
- 要
- 不需要
- 企业税
- 17.5%(d)
- 没有
- 容许公司迁册
- 不可以
- 可以
- 有现在公司可供选择
- 有
- 有
我们可按要求提供其它司法管辖区的资料。
注:
- (a) 50,000股无面值或每股面值一美元的股份
- (b) 只向注册代理人 / 常驻代理人披露,非供公众查阅
- (c) 只向政府披露,非供公众查阅
- (d) 只就境内赚取的利润征税,境外业务收益免税
- (e) 税款按环球应课税收益计算(如配合避免双重征税协议,可以减少甚至免缴)
- (f ) 必须连同英文名称
- (g) 必须为自然人,不得为法人
- (h) 必须委任当地公司秘书
- (p) 不一定要委任这些高级职员,但一旦委任任何高级职员,便要把有关名册递交公司注册处存档,但名册不供公众查阅


